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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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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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房权证字第201104025号 |
薛云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驻马店市中华大道西段南侧龙源新城22号楼东2单元503 |
依据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82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82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薛云东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中华大道西段南侧龙源新城22号楼东2单元503号房屋协助过户给付玉霞。现付玉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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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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