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
|
豫(2023)驻马店不动产权第0026240号 |
河南辉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新华国际7号楼东1单元第1层至2层01-0201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7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7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河南辉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驻马店市辖区驿城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新华国际7号楼东1单元第1层至2层01-0201号房屋协助过户给苏静。现苏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1月21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