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
|
驻房权证字第201309364 |
余莎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福华御苑小区A区6号楼东2单元第7层704室 |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5)鄂0111执恢74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5)鄂0111执恢74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余莎莎名下位于福华御苑小区A区6号楼东2单元第7层704室房屋协助过户给刘步平。现刘步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1月20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