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
201503319 |
张东威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文化路中段北侧湖畔御龙居高层商住楼东4单元614号房屋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71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77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东威名下位于文化路中段北侧湖畔御龙居高层商住楼东4单元614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3319号)协助过户给张梦园。现张梦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