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张爱武05322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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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张爱武05322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335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335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爱武名下位于天中山大道西侧王子路市公路管理局6号楼东3单元4层405号房产,房产证号053227一套协助过户给刘潇阳。现刘潇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张爱武名下位于天中山大道西侧王子路市公路管理局6号楼东3单元4层405号房产,房产证号053227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