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李莉平20190003883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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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李莉平20190003883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24执14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24执143号之二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莉平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中段人事局家属院住宅楼东1单元2层201房产(房屋不动产权证号:20190003883号)一套协助过户给王晓黎。现王晓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莉平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中段人事局家属院住宅楼东1单元2层201房产(房屋不动产权证号:20190003883号)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