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张孟然20120417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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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张孟然20120417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4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4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孟然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路与纬二路交汇处置地天中第一城16B号楼东3单元第8层808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204177号)一套协助过户给刘东升。现刘东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张孟然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路与纬二路交汇处置地天中第一城16B号楼东3单元第8层808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20417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