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丁红丽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440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668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66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丁红丽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金顶山路与开源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驻马店恒大名都7号楼独单元第5层50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4409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杨华一。现杨华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丁红丽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金顶山路与开源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驻马店恒大名都7号楼独单元第5层50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440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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