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薛新民名下有位于王子路(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85510号)的房屋。因薛新民去世,现其配偶吴付丽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因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我中心无法收回该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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