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原所有权人薛新民去世,名下登记有位于王子路(房屋所有权证书号:085510号)的房屋。现其被继承人薛新民的配偶吴付丽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因保管不善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付丽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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