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王熙20130843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9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9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熙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北段第一地质工程院南家属院4号楼东2单元第2层204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308437号)协助过户给朱振华。现朱振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王熙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北段第一地质工程院南家属院4号楼东2单元第2层204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30843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月11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