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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宋延铭20151630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37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宋延铭201516308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1702执6422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9)1702执64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延铭名下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西段1至2层01-0201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6308)协助过户给刘苏勤。刘苏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宋延铭名下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西段1至2层01-0201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6308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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