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牛艳芳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437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44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4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牛艳芳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大道中段棉纺织厂家属院5号楼东4单元第2层208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4373号】一套协助过户给王玉梅。现王玉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牛艳芳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大道中段棉纺织厂家属院5号楼东4单元第2层208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437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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