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李忠清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449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121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12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忠清名下位于驻马店市文祥路与雪松路交叉口西北侧市粮油工程建筑总公司住宅楼东1单元第4层4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4494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方士敏。现方士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忠清名下位于驻马店市文祥路与雪松路交叉口西北侧市粮油工程建筑总公司住宅楼东1单元第4层4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449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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