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王海军05855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海军名下位于乐山大道北段东侧木材公司家属院5号楼东2单元第3层303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58558号)协助过户给李国华。现李国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王海军名下位于乐山大道北段东侧木材公司家属院5号楼东2单元第3层303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5855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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