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赵喜林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792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36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3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赵喜林名下的位于乐山路市外贸公司家属院3号楼东3单元第4层406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7922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梅杰。现梅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赵喜林名下的位于乐山路市外贸公司家属院3号楼东3单元第4层406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79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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