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下载中心
|
政策解读
|
政务服务
提案议案办理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案议案办理 ->正文
对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2-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58

对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答复


肖开义、黄庆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办理市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不动产登记证的建议”收悉,中心党组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市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项目位于驻马店市实际广场内东侧,占地面积2597.139平方米(3.895亩),建筑面积2788平方米。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98号,“市体育局老年活动中心项目拟选址在世纪广场内东侧,游泳馆南侧(现状小树林)。该项目所占用地性质属公共绿地,考虑到该项目属公共体育设施项目,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公共风雨体育场所,会议同意该项目选址。鉴于土地使用单位为市住建局,项目由市住建局报建,建成后产权移交市体育局”,于2013年12月进行立项,2014年2月审批通过,2014年3月开建动工,2015年3月竣工(2017年2月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2015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经调查,项目是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12】98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立项建设,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均为“驻马店市世纪广场管理处”。2014年1月21日取得驻规建字第41170120140000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7月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出具《竣工测量成果》,2015年11月26日取得驻规竣核【2015】44号《驻马店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书》,2017年2月13日取得豫驻G201702-029号《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土地证是2010年取得,证号为驻市国用(2010)第8534号。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要求,“驻马店市世纪广场管理处”作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建设单位,已经具备了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即房产大证)的条件,可以申请办理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在先登记和连续登记原则,市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不能直接将房屋(土地)直接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在“驻马店市世纪广场管理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以通过转移登记从“驻马店市世纪广场管理处”取得该项目不动产的所有权。

非常感谢对我们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高效的服务水平,竭诚为民服务,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





                                 2021年6月28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