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于2010年4月成立,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任务。机关内设8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住房保障科、住宅和房地产业科、物业和房产中介管理科、权籍和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核审批科。
二、机构设置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内设机构3个,包括:驻马店市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驻马店市房产交易管理所、驻马店市房产信息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3个,具体是:
1.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本级
2.驻马店市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
3.驻马店市房产交易管理所
4.驻马店市房产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61.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48.25万元,增长219.91%。主要原因房产交易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纳入本部门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52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8.7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0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9.04万元,占89.33%;项目支出363万元,占10.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61.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48.25万元,增长219.91%。主要原因是房产交易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纳入本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2.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41.97万元,增长220.93%。主要原因是房产交易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纳入本部门预算。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2.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7万元,占2.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7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3274.30万元,占96.25%。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34.76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0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6526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导致金额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3921万元,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离职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9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离职人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4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离职人员。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4.5963万元,支出决算为3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6.6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导致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的68.9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完成预算的83.58%,占8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占11.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我们对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资金188万元。该项目响应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 号)关于住房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十三五"住房规划战略部署,加强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的指导与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价格,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提高居住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层次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合理预测、分析,确保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有效的指导驻马店市"十三五"住房发展。明确十三五期间所需建设商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规模,统筹安排近三年(2018-2020 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滚动计划,构建多层次的住房结构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住房需求。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发挥的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建立住房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的调整机制,合理安排各年度、各区域住房发展规划,严格监控规划落实情况,启动问责机制,确保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的有效执行。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4.97万元,支出决算为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购买一般设备及创文活动和扶贫项目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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