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住房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住房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房管理中心概况
主要职能
(一)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于2010年4月成立,正处级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任务。机关内设8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住房保障科、住宅和房地产业科、物业和房产中介管理科、权籍和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行政审核审批科。下设2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分别为:驻马店市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驻马店市房产监察支队;
(二)机关参公事业编制32名,实有在职人员30人,正处级3名,副处级8名。正科级干部14名,副科级干部5名。退休人员11名。
市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2名。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住房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1.住房管理中心机关本级
2.房产管理局市直分局
3.房地产监察支队
第二部分
住房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住房管理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87.28万元,支出总计783.6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8.25、161.97万元,增长26.9%、26%。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88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2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05万元,占68.8%;项目支出244.57万元,占31.2%。
图3:支出决算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87.28万元,支出总决算783.6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增长188.25、161.97万元,增长26.9%、26%。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97万元,增长26%。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3.63万元,占100%。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4.53万元,支出决算为78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的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七个困难自收自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9.53万元,支出决算为53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房人员补助资金的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5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39万元,决算为1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6.39万元,增长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38万元,增长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障房督导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进一步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38万元,占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5.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加油、过路维修等支出。2016年期末,我中心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量。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1.0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中心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2万元,比2015年增加18.12万元,增长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中心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住房管理中心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我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我中心及所属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