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任景卫20150248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0)豫1722执恢379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0)豫1722执恢3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任景卫位于铜山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天都星城南区A-3号楼1层109、2层207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2481号)协助过户给丁松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任景卫位于铜山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天都星城南区A-3号楼1层109、2层207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0248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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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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