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付东播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193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恢24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恢24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付东播位于交通路西段天都星城美庐园B23号楼独单元4层402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1933号)协助过户给朱振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付东播位于交通路西段天都星城美庐园B23号楼独单元4层402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19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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