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侯文杰20110215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120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0)豫1702执1201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侯文杰位于置地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淮阳光花园2号楼第一层117、118,第二层217、218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2157号)的房屋协助过户给杨广振,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侯文杰位于置地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淮阳光花园2号楼第一层117、118,第二层217、218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215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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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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