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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相贤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1-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焦相贤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解放路市委13号楼东2单元四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05075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焦相贤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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