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驿城区工商局营宿楼不动产权籍调查
公 告
为满足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1702执恢439号协定,因不动产申请人无法提供,且经查询无土地权属文件及土地信息,依据驻马店市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驻政办[2020]41号)的精神,拟对正阳路(原文德路)驿城区工商局农副产品服务部营业宿舍楼实际所占土地按一宗地进行落宗;宗地界址点按现状填写,土地性质暂按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名称暂按本栋楼全体业主共有。
本小区居民若对上述公告信息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据上述公告进行登记。
附宗地图、界址点坐标表。
特此公告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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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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