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业务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业务公示 ->正文
翟德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继承(转移)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继承(转移)公告


翟德权2021218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继承其母亲贾秀花生前位于南海路南段烟厂家属院东区5号楼东2单元第4405(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362号)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产权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218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