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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润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0-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0

土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河南安润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土地坐落于泰山路(原纬一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土地证号为:驻市国用(2008)第8261-1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南安润置业有限公司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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