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驻马店市华洋典当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豫(2026)驻马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90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市华洋典当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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