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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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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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021)驻马店不动产权第0009928号 |
张新中 朱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2号楼独单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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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740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74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新中、朱参名下位于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2号楼独单元201号房屋协助过户给张新华。现张新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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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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