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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4

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驻房权证字第

201515452号

驻马店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驻马店市乐山大道40号鹏宇天下城1号商住楼101、102、103、104、105、112、113、114、115、116、117、118、119、201、202、203、204、205、216、217

依据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21722284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217222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驻马店市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驻马店驻马店市乐山大道40号鹏宇天下城1号商住楼101、102、103、104、105、112、113、114、115、116、117、118、119、201、202、203、204、205、216、217号房屋协助过户给张峰。现张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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