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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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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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房权证字第201405182号 |
李付奎 |
不动产权证书 |
河南省驻马店市白桥路北段西侧骏亚.上河城3号楼东1单元103 |
办理转移登记(继承)业务,申请人保管不善丢失不动产权证书。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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