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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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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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0633 |
王利杰、张照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驻马店市团结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建业十八城10号楼东2单元2905 |
依据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765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76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利杰、张照亮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团结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建业十八城10号楼东2单元2905房屋协助过户给郭治。现郭治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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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9日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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