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购买驻马店市琼宇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风光路琼宇房地产开发公司营宿楼北1单元第4层401号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因驻马店市琼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吊销,现李新安单方申请办理此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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