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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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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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33110号 |
陈红卫 |
不动产证 |
河南省驻马店市风光路中段东侧市忠建开发公司楼独单元201 |
办理转移登记(继承)业务,申请人保管不善丢失房屋所有权证。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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