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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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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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733 |
王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驻马店市练江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福华御苑小区B区11号楼独单元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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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56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5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莉名下位于驻马店市练江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福华御苑小区B区11号楼独单元1101号 房屋协助过户给冯志勇。现冯志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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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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