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
|
豫(2025)驻马店不动产权第0008354号 |
张海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西园小区(建行驻马店分行)1号楼东1单元401
|
依据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715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71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海晗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西园小区(建行驻马店分行)1号楼东1单元401号房屋协助过户给贾培禹。现贾培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0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