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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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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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房权证字第201517297号 |
郭秋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21号楼东1单元6层601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676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67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郭秋敏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21号楼东1单元6层601过户给刘杰。现刘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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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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