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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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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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602 |
张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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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前进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浙江国际商城B3号楼136 |
依据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3执恢7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3执恢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彦亭名下位于前进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浙江国际商城B3号楼136号房屋协助过户给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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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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