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因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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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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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0091 |
王俊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健康路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号楼东2单元603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豫17执190号之二十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8)豫17执190号之二十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俊峰名下位于健康路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号楼东2单元603号房屋协助过户给李金柱。现李金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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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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