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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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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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1422 |
郑轶文、栾泽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解放大道与盘龙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万博林地海湾住宅小区1号楼东1单元第33层3302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6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恢6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郑轶文、栾泽熙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解放大道与盘龙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万博林地海湾住宅小区1号楼东1单元第33层3302号房屋协助过户给候文亚。现候文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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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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