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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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9 |
王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东明路西段南侧市化轻公司3号楼东1单元601号房屋 |
依据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2执恢34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2执恢3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帅名下位于东明路西段南侧市化轻公司3号楼东1单元60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001099 号)协助过户给张青海、胡银红。现张青海、胡银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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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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