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
豫(2023)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6372号 |
迟杰登记在河南辉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驿城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新华国际7号楼东2单元第4层403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120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恢120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迟杰登记在河南辉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驿城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东南侧新华国际7号楼东2单元第4层403房屋协助过户给吴梓睿。现吴梓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9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