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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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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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798号 |
刘京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金顶山路与开源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驻马店恒大名都8号楼东2单元第15层1505号房屋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16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16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刘京广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金顶山路与开源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驻马店恒大名都8号楼东2单元第15层1505号房屋(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798号 )协助过户给赵子龙。现赵子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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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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