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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龙、姜春雨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4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

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8650

刘启龙、姜春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5号楼东2单元第22层2203房产

依据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4)1722执1782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24)1722执17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刘启龙、姜春雨名下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5号楼东2单元第22层2203房产协助过户给刘广楠。现刘广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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