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驻马店市中心城区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豫建行规〔2022〕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中心新修订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中心城区各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管理科(邮箱:bdcjyzjglk@163.com;电话:0396-2393296)
意见反馈时间:10天(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4日)。
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方式。
附件: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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