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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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02 |
党重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开源大道西段北侧明珠港湾住宅小区18号楼东1单元203 |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2182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5)豫1702执21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党重阳名下位于开源大道西段北侧明珠港湾住宅小区18号楼东1单元203号房屋协助过户给党艺心。现党艺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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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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