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峰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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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张峰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告
张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购买驻马店鸿基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天中山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侧御苑城7号楼独单元第3层301号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关于加快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和保交楼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驻楼办处置[2024]2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问题楼盘转移登记工作的通知》(驻楼办处置[2024]34号)文件相关规定,因该房屋开发企业驻马店鸿基置业有限公司不在购房人张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加盖印章,不配合购房人张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张峰单方申请办理此套房屋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电话:0396-2619889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