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郭丽莉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76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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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郭丽莉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76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5513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55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郭丽莉名下位于靖宇大道东侧、纬二路北侧、经一路西侧雅居园小区C7号楼东5单元第6层61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767号】协助过户给战立娜。现战立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郭丽莉名下位于靖宇大道东侧、纬二路北侧、经一路西侧雅居园小区C7号楼东5单元第6层61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076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