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驻马店市大程东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55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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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驻马店市大程东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55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7破1号之十六民事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7破1号之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驻马店市大程东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平路、蔡州路、东祥路、中原大道围合区域内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551号】协助过户给驻马店市融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驻马店市融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驻马店市大程东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平路、蔡州路、东祥路、中原大道围合区域内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5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