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苏殿青201304796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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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苏殿青201304796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17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17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苏殿青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纬四路交叉口西南角天中茗苑住宅小区4号楼东1单元第1至2层01-02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04796号)协助过户给驻马店市驿城区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驻马店市驿城区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苏殿青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纬四路交叉口西南角天中茗苑住宅小区4号楼东1单元第1至2层01-02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0479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