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工作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工作动态 ->正文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广大市民朋友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5-01-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610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广大市民
朋友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增强市民不动产权意识,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利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产大证),具备办理新房分户条件的小区业主,可在完善材料后申请办理新房分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新房分户)所需材料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二、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房屋买卖合同
5、契税等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三、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除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未委托任何代理、中介机构代理、代办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开源大道中段市民中心)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交易窗口。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月13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